既往症不賠?已在疾病跟既往症的差異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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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 2021-12-28

你一定曾經看過或聽過「保險不賠既往症」這個說法,不管是投保階段,業務員在說明填寫健康告知事項時,或是在理賠階段,保險公司以既往症為由拒賠。究竟既往症的定義是什麼?已在疾病跟既往症的差異又在哪?

既往症

什麼是「既往症」?

泛指投保之前,曾經罹患過的所有任何疾病,無論痊癒與否,都稱為「既往症」

例如:小至感冒、腸胃炎、扭傷、挫傷等很常見的傷病,大至癌症、中風、失智、骨折等嚴重的傷病。

什麼是「已在疾病」?

「已在疾病」這個名詞是出自於保險法第 127 條:
保險契約訂立時,被保險人已在疾病妊娠情況中者,保險人對是項疾病或分娩,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任。

白話解釋:投保時,被保險人已經罹患疾病且尚未痊癒的話,保險公司不理賠這項疾病。

「保險不賠既往症」這個說法從何而來?

在現行的保單條款和保險相關法規,其實很難看到「既往症」這個名詞。

它的起源出自於財政部在民國63年發的台財錢字第21028號公文,有關壽險公會所研擬的《人壽保險投保人須知》。

📕補充說明:《人壽保險投保人須知》通常會附在要保書後面,主要是告知投保人的相關權益,例如:誠實告知義務、除外責任、停效、契約撤銷權等。

其中提到了「既往症」和「現有疾病」兩個名詞,從文意上可區分兩者的差異:

既往症

泛指曾經發生過的疾病。

現有疾病

跟保險法第127條所述的「已在疾病」意思雷同,指現在有的且尚未痊癒的疾病。

「保險不賠已在疾病」這沒有爭議,但「保險不賠既往症」這個說法就並不完全正確,因為投保之前的既往症,如果已經完全痊癒,就不屬於「已在疾病」。

看到這邊可能會有點小混亂,直接歸納重點(看不懂的話可以多看幾次):

  • 投保之前,曾經發生過的疾病都稱為既往症。
  • 保險不賠「已在疾病」。(投保時還沒痊癒的既往症)
  • 保險會賠「已經痊癒的既往症」。
所以不要再說「保險不賠既往症」, 精準來說是「保險不賠尚未痊癒的既往症,因為已經痊癒的既往症還是有機會可以理賠。

常見問答

1.如果投保時有一些小病要告知保險公司嗎?

只要符合健康告知書上的詢問事項,不管是否已經痊癒,建議誠實告知,免得日後理賠出現爭議。

實務經驗上,保險公司核保時,通常會要求保戶提供診斷證明書、病歷及疾病問卷,以評估核保風險,但核保結果也可能會出現加費、批註除外、延期等。

延伸閱讀:【買保險被加費還要保嗎?先了解核保的3種體況4種結果

2.告知保險公司後,會不會以後就都不理賠?

除非保險公司有特別把告知的既往症批註除外,不然原則上保險公司還是會理賠。

例如: 我在投保前曾經感冒,但投保時還沒痊癒, 保險公司沒有把感冒(上呼吸道感染)批註除外,正常承保;半年後我因為感冒住院,保險公司若要以保險法第127條「已在疾病」拒賠,那保險公司也要提出證明:『這次感冒是投保前的已在疾病,而且持續半年到現在都還沒痊癒』。

3.聽說不要告知既往症,過兩年後再申請理賠,保險公司就會賠?

拜託不要再聽信這個謠言!帶病投保就是不賠!

這個錯誤觀念是來自於保險法第64條,白話解釋:要保人在投保時,在書面詢問應據實告知,若有故意隱瞞,保險公司在投保後兩年內查到,保險公司有權解約,也不會退還保費;如果是超過兩年才查到,保險公司就不能解約。

所以帶病投保且沒有誠實告知,過2年後再申請理賠,保險公司頂多不能解除契約,但還是可以依保險法第127條「投保時已在疾病中」不賠。
截圖/全國法規資料庫

4.如果投保前身體有不舒服,但沒有去看醫生,這樣需要告知嗎?保險公司會賠嗎?

若身體不舒服的狀況仍持續,雖然沒有就醫紀錄,但投保後去就醫,發現該疾病是可經病程發展經驗推算發生時間是在投保前的話,保險公司就可依保險法第127條「投保時已在疾病」不賠該項疾病。

身體有不舒服建議還是就醫確認狀況比較好,不要想說沒有就醫紀錄就可以投保賭賭看,許多的理賠爭議也來自於此,誠實告知才能保障自己權益。

截圖/金融消費評議中心-110Q3保險業-人壽保險公司-理賠-爭議類型統計表

5.但投保時身體沒有不舒服,真的不知道有生病的話,保險公司還是認為帶病投保不賠怎麼辦?

參考法院見解,認為「已在疾病」應該以外表有可見之徵象,在客觀上被保險人不能說不知道為認定標準。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90年度台上字第89號】(節錄)
保險法第一百二十七條所謂被保險人已在疾病中者 ,係指疾病已有外表可見之徵象,在客觀上被保險人不能諉為不知之情況。

這樣的見解是為了保護善意的被保險人,因為有很多疾病發生時幾乎沒有徵象,被保險人很難主動察覺,該見解也是目前法院與評議中心採納最多的,大多也都判保險公司需予以理賠。

(但這個問題必須視個案討論,這邊僅提供法院見解參考。)

結語

因為看到網路上發問還是有許多人在提「保險不賠既往症」 ,才想寫這篇文章來說明,怕很多人會誤解只要曾經發生過什麼疾病,保險公司就不賠了!這樣會影響對保險的觀感跟降低投保意願,並非好事。

所以不要再說「保險不賠既往症」, 精準來說是「保險不賠尚未痊癒的既往症,因為已經痊癒的既往症還是有機會可以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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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先談到這,後續我會不定時分享一些簡單易懂的保險資訊或知識給你,希望能讓你對保險有所改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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