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日期: 2021-10-26
【文章首次發布於探路客:2021/04/19】
你是否也曾有過被電話或到銀行辦事就被推銷保險的經驗?
當下莫名其妙就被說服,不小心買了保單;但收到保單仔細看過,才發現根本不是自己需要的內容,已經繳幾萬元的保費,這時候後悔還來的及嗎?買錯保單怎麼辦?可以退費嗎?
把握10天的「契約撤銷權」可全額退費
根據金管會公告的示範條款,只要是保險期間2年以上的人身保險,要保人收到保單得以行使「契約撤銷權」,示範條款如下:
要保人於保險單送達的翌日起算十日內,得以書面檢同保險單向本公司撤銷本契約。要保人依前項規定行使本契約撤銷權者,撤銷的效力應自要保人書面之意思表示到達翌日零時起生效,本契約自始無效,本公司應無息退還要保人所繳保險費。本契約撤銷生效後所發生的保險事故,本公司不負保險責任。但契約撤銷生效前,若發生保險事故者,視為未撤銷,本公司仍應依本契約規定負保險責任。
📌條款文謅謅看不懂?沒關係,底下帶你一一拆解條款文字:
文章目錄
「保單送達的翌日起算10天」要怎麼計算?
狀況一、電話行銷的保單
保險公司通常會以掛號郵寄方式寄發保單,如果有大樓管理員或家人代收,那一天就算保單送達日,所以當天的隔日凌晨0點起算10天內,就是要保人能行使契約撤銷權的時間。
若無人代收,是郵差留下郵件招領通知在信箱,則是以要保人到郵局領取掛號的當天,才算保單送達日。
💡就算不是本人簽收或本人不知情郵件到達(如:沒遇到大樓管理員、家人代收沒說、都沒開樓下信箱),還是算保單送達。
狀況二、向業務員購買的保單
通常業務員會親自送保單給要保人簽收,相同地,從簽收當天的隔日凌晨0點起算10天內,就是要保人能行使契約撤銷權的時間。
💡記得簽收回條上要親自押上簽收日期,這樣才能確保契約撤銷權的起算時間。
「契約撤銷要以書面連同保單向保險公司提出申請」要怎麼做?
要保人可以填妥契約撤銷申請書連同保單,以下述三種方式中擇一辦理:
- 親臨保險公司客服中心櫃台 (最快、最安心的方式)
- 委託業務員代辦 (記得要請業務員留下收執證明,要押上日期)
- 掛號郵寄至保險公司 (建議用雙掛號,確保自己也清楚寄達日期)
「契約撤銷申請書」要怎麼寫?
通常保單內都會附上契約撤銷申請書,但不見得每家保險公司都會附,可以自行到該保險公司的官網下載列印。
萬一找不到契約撤銷申請書怎麼辦?
自己填寫的契約撤銷申請書也具有相同效力,只要在紙上寫清楚撤銷契約意願與原因、要保人姓名、身分證字號、保單號碼、退款方式、填寫日期等,並由要保人親自簽名。
首期保費是用信用卡或自動轉帳繳,保費則會退到原授權卡號/帳號;首期保費是現金繳費或匯款繳,保費可選擇退到要保人帳戶或開立支票。
💡如果是電子保單無法連同契撤申請書繳給保險公司,可以在契撤申請書加註「本人本次申請契約撤銷之該保險單為電子保單,聲明保險單作廢無效」。
契約撤銷效力從什麼時間開始生效?
不管以何種方式,契約撤銷效力都是從要保人提出申請當天或郵件寄達當天的隔日凌晨0點起生效,保險公司要全額退還所繳保費,雙方就當沒有這張保單,萬一契約撤銷生效後發生事故,當然保險公司也沒有理賠責任。
💡但如果在辦理當天,被保險人突然出意外或生病,因為是在契約撤銷生效前發生的事故,保險公司還是要負起理賠的責任。
結語
拿到保單建議盡速審閱,若真的不合適,就要好好把握10天的契約撤銷權;如果超過10天契撤期,保單就只能以『解約』或『縮小保額』或『減額繳清』(視保單條款而定)方式處理,這時就一定會有保費上的損失。
雖然有契撤權保護,但買保險前,還是務必要看清楚條款,了解自身需求後再做決定,才不會浪費保險公司的行政資源、業務員跟自己寶貴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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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先談到這,後續我會不定時分享一些簡單易懂的保險資訊或知識給你,希望能讓你對保險有所改觀。